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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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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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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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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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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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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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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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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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证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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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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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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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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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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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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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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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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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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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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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原因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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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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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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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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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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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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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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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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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院学生处存档,一份学生本人留存。
2.本表由班主任送到学生工作处存档后,方可办理网上审批流程。
3.本表同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休学注意事项正反面打印。
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休学注意事项
1.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院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院批准,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休学 1 次,期限为 1 年;休学创业学生申请休学期限为 2 年;学院为休学学生保留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2.学生休学遵循下列规定:
(一)学生要求休学,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由所在班级班主任提请网上审批流程。
(二)学院不对学生休学或停学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负责。学生休学期间如有违法乱纪行为,取消学籍。
(三)学生休学期间不得享受奖学金等在校生享有的待遇。
(四)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课程考试。
3.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新学年开学前3 个月内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申请复学,经学院复查合格,办理复学手续。学生复学须填写《潍坊职业学院复学审批表》,由所在班级班主任提请网上审批流程。获准复学的学生,原则上随原入学年级的低一年级学习,如因专业取消或改并等,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休学期满超过两周且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有违法纪录的学生,被学院取消学籍或作自动退学、勒令退学处理的学生,学院均不予受理其复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