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学生暑假留校期间
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潍坊职业学院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特拟订如下假期安全责任书。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或部门与学生签订。
一、暑假期间,学生留校须是因学校或二级学院、部门因教育教学、参与学校服务等工作需要安排;
二、留校须经有关二级学院、部门领导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审核并报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
三、二级学院或部门要明确假期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人。二级学院与留校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持一份,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留存一份,上交学生公寓中心一份;
四、二级学院、部门相关负责人填写《假期留校学习与培训住宿学生登记表》,由本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学生公寓中心;
五、为便于公寓管理和假期宿舍修整所需,留校学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
六、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潍坊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及学院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七、留校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各项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须凭疫情防控通行卡和学生证进入学生公寓,并自觉测温;
八、假期学生必须要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禁止随意出入校园,因事外出须按请假规定进行办理;每日做好体温检测,填写测温记录表;出现发烧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本二级学院或部门安全责任报告并按疫情防控处置程序办理;
九、学生留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不允许到校外租住房屋;
十、留校期间,严禁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
十一、要遵守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不得使用违禁电器、不得私接电线、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喝酒吸烟、严禁吵闹、严禁带异性进入宿舍、爱护公物、清扫卫生等,违反者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留校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外出发生交通、溺水、人身伤害、违法犯罪、财产损失等事故事件,相关责任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学生在校内违反法律法规和学院规定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三、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级学院/部门(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学生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